问: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并提供安装服务,这种情况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吗?
答:
1.首先要看你的活动板房是否属于自产货物。
2.如果是自产货物,纳税人提供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3.如果是非自产货物,则为混合销售行为,要看你的经营主业是销售板房还是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按主业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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