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 为进一步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确保陆城中心停车场新建项目顺利推进,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对陆城中心停车场项目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房屋依法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
城乡路与工农路口规划红线范围内(见城区中心停车场拟用地红线图)国有资产租赁住房及经营性仓储房屋。
二、征收时限 项目红线内的所有国有资产房屋租住户(含门面、仓库、租赁住房)于年7月18日前到陆城中心停车场项目办公室(工农路小商品市场52#)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收回,敬请广大租住户予以理解配合。咨询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7月12日觉得不错,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