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医疗卡
如何申领社保卡(市民卡)?
如果您目前尚未领取社保卡(市民卡),请与宜都市民卡中心取得联系。(-)
经查,社保卡还在制作中,或者没有申请办卡信息,如何到医疗机构看病?
可以凭身份证号看病。
经查,社保卡处于已发放状态,但是我还没有领到手中。如何看病?
在工作时间,打电话-,进行无卡处理后凭身份证号看病,有效期3个月。如遇银行或人社解释说已发到社区,实则并没有。(之前有段时间,有部分卡是发到社区,但由于很多人组长和网格员也不认得,所以并未发完,后由各银行收回)
居民医保如何转换成职工医保?
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年度内,转换为职工医保参保时,需到市社保征稽局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和职工医保参保手续,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原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中止。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年度内,原参保居民停保后申请恢复的,无需重复缴费,即可重新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缴费相关事项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1-3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无需缴费,由各级财政实行全额补助(各类特殊人群的身份分别由民政、残联、卫计、扶贫办等部门负责核定),且以上人员均为年9月份核定相关人员名单,之后新增的,请自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新生儿参保注意事项: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父母任意一方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的,新生儿可在非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且免缴出生当年的费用;父母都没有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则需缴纳医保费。
职工医保改交居民医保注意事项: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的人员(退休、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关系转入等),须先到市社保征稽局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方可在非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其他人员只能在每年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下一个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
三、医疗费用相关政策
一、普通门诊报销
1、一个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要过起付线元,可累计,门诊合规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一年最多报销元,每日最高报销20元。
二、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线
甲类费用
乙类费用
一级
元/(二次及以上)
90%
80%
二级
元/(二次及以上)
75%
65%
三级
0元/(二次及以上)
60%
50%
三、哪些疾病可申请门诊慢性病补助
1、病种范围(35种)
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肝硬化、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瘫、孤独症、苯丙酮尿症、恶性肿瘤保守治疗、重性精神病、肺结核、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血友病、脑血管病致瘫、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
每年5月和11月向市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社会保障卡,参保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诊断该疾病的相关诊断信报(各种检查结果报告单、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病历等)及所申报病种近半年来的诊治资料,每年6月和12月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50%(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为60%,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按比例分段支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执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四、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1、参保居民就诊应首先选择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对需要转宜都市外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由我市二级医疗机构(一医院、二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办理转诊手续,转宜昌市外医疗机医院办理转诊手续。以下几种情形可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自主选择医疗机构诊治:需要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人群,如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高危孕产妇等;法定传染病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情形等。
2、未按分级诊疗要求转诊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按普通住院报销比例的50%支付(减半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3、建档立卡贫困户转医院住院只能享受医保及大病保险政策,不享受健康扶贫兜底政策。
4、外出务工人员就医前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或转诊手续,在跨省异地医院就医的人员,医院直接结算;医院就医,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医保局报销,提供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或身份证、银行账号。
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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