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及《关于本市开展部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沪建建管〔〕号),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现将试点下放范围内的资质证书延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下放范围内的资质证书已统一换发本市电子资质证书,并纳入本市企业资质统一管理。按照本市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请相关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前,尽快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将自动失效。
上观号作者: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转载请注明:http://www.yiduzx.com/ydtq/13918.html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