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和标志。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建设,法治湖北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喜迎党代会荆楚新跨越”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主题是:湖北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举措和进展。想知道我省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举措和进展吗?一起往下看!
依法治省工作进展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上肩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省委强化政治担当,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省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省委率先垂范下,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动领导组织推动法治建设。
省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
在全国率先建立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制度,从年开始,对全省市州和省直部门以及在鄂高校、在鄂大中型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政绩考核体系。
落实法制审查,坚持依法决策
省、市、县三级党委全部建立了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对各级党委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严格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凡有不合法合规内容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审议。
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事前必须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严格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法律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省委还多次举办地厅级主要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省委中心组多次专题进行法治学习,“关键的少数”已经成为领导组织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
推进科学立法,实现良法善治
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积极稳妥地推进设区的市依据法律授权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11个市,围绕本区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5件,我省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立法也获得长足进步。
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积极推进生态、经济、民生、社会等重点领域立法,在全国第一个制定了省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第一个出台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地方性法规;第一个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第一个出台湖泊保护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形式确立了“两审三通过”、立法中评估、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制度,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新闻发布制度,落实立法协商、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等机制,立法质量和立法水平大幅提升。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近年来,围绕年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年)》,对五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责任作出了详细安排。
为精简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省政府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省、市、县全面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公布工作,我省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
为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全省大力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省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到了63个县(市、区);
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省50多个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市州先后建立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市、县行政执法案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比例已达69.3%;
对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组织最严格行政执法考试,共计人通过考获得行政执法资格。
各级政府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从两年前2%提高至今年46.8%;
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化,建立了涵盖省、市、县、乡四级七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
全省法院、检察院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如期实现人员分类管理,符合司法规律的法官检察官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省法院、检察院制定各类司法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详细规定司法责任的种类、性质、追责程序。
改革以后,全省法院、检察院办案质量、效率有了较大幅度提升。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同比增长23%,结案同比增长26%。
全省政法机关如期完成了废除劳教制度改革、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大力推进了立案登记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改革等多项改革任务,有效增强了公正司法的内生动力。
夯实法治根基,促进全民守法
为了培养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形成,全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提高。
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城乡公共活动场所、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创新法治文化载体,营造深厚法治氛围。涌现出云梦秦简法文化广场、宜都市普法轻骑队、当阳市法治文化培根工程、襄阳市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等一系列法治文化品牌。
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法治培根工程,深入开展法治创建,通过建立标准、打造平台、做实项目,大力推进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体,夯实了法治建设根基。
很多企业通过设立总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将法律前置审核程序通过0A系统嵌入信息化工作流程,将法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全省农村(社区)均实现了一村(社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的自治工作正逐渐进入法治化轨道。
下一步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设想
1
面向基层,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扎实推动村、社区、学校、单位、企业依法治理工作,让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行为融入基层社会领域,促进法律制度在基层社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
围绕中心,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以法治方式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水平,当好绿色崛起的建设者、推进者和保护者。充分挥法律的指引、教育和惩罚等功能,解决发展中的法治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投资环境。
3
坚持问题引领,破解法治建设难题
加强调查研究和思考谋划,亦破亦立,在不断破解难题中加快建设步伐。在立法方面重点解决反映群众意愿不够、操作性、针对性不强,民生、环境保护领域欠缺的问题;在执法方面重点解决多头执法、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在司法方面重点司法公信力不高等问题;在守法方面重点解决法治信仰缺失等问题。
4
面向群众,让群众有获得感
将法治建设的成果无微不至地锲入群众中去,让群众亲身参与、切身体验,得到实在好处,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编辑梁唯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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