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年第8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10月17日至年10月21日)。
公示期内,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申报系统上传申诉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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