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撤回河北绿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
35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年度市政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整改逾期未达标企业处理结果的通报》(冀建城建函12号)、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企业依法依法撤回资质证书的函》(-)、《关于年度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等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的通报》(-)、《关于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跨区域变更核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撤回资质证书的函》(-)、《关于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跨区域变更核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撤回资质证书的函》(-)、《关于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复查情况的通报》(-)的核查结果,河北绿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建筑业企业整改复查结果为“不合格”。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拟撤回河北绿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35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天。
公示期间,企业针对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复查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向市住建局提出,我局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审批七科(电话-)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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