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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缺成本票,如何解决

《益税捷》专注于税务筹划,合理运用地区政策,合理合规降低企业税务负担!

建筑劳务、劳务派遣,在我们生活中都有一定的接触,但其实这两种区别是比较大的,建筑劳务是对一个项目进行劳务分包的结果,劳务派遣则是人才的派遣、租赁,很多时候容易混淆。

那建筑劳务和劳务派遣,那种可以进行税务筹划呢?

只有建筑劳务可以进行税务筹划,主要就是分包各个业务,从而产生的各类劳务费用,目前适用9%和13%的增值税征收率;劳务派遣不可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是6%。

那么建筑劳务可以通过哪些税收政策,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呢?

1、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公司

同样是通过业务分包的模式,只是目前是把某一部分业务分包到园区经营,并且在园区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那企业可以获得当地一定的税收扶持奖励:

建筑劳务企业增值税:当企业以9%或13%的税率缴纳时,企业可获得最高70%-90%的税收扶持,以地方留存的50%税收为基础。

企业所得税:企业按照25%缴纳,当地在地方保留的40%的基础上,扶持企业最高70%-90%的奖励。

企业当月缴纳,次月就可以获得扶持奖励。

举个例子:在园区经营的建筑劳务公司,当月缴纳了万增值税,万的企业所得税,那企业次月就可获得的扶持如下:

增值税:万*50%*80%=40万(企业可获得40万的税收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万*40%*80%=32万(企业同理可获得32万的扶持奖励)

2、小规模的建筑劳务工作室

针对一些小型的建筑劳务企业,比如个人独资企业或是个体户之类的,那可以申请对企业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征收,常规可核定在1%左右,综合2.5%-3%左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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