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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邮编: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分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签订的《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股吧)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电话:010-、、、

(四)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4号伊泰大厦五层

如对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十四、计息期限:自2014年9月17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止

传真:0717-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指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多家或所有机构(根据上下文确定)

传真:0717-

三、托管机构: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邮编: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监管协议》:指《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资金账户开立和监管协议》

三、发行总额:11亿元

公司、国通公司、发行人:指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1亿元的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宜都国通债”)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

七、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联系人:李正友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3、西南证券(,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芝成

联系人:杨晓、王硕、张旭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股吧)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传真:010-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话:010-、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法定代表人:陈景耀

发行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监管银行: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4栋)20楼

电话:010-

传真:027-

八、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56号长源大厦6层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9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一、簿记建档日:2014年9月16日

十六、付息日: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传真:010-

传真:010-

邮编: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56号长源大厦6层

(十)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四、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邮编:

传真:010-

释 义

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负责人:杨霞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代表承销团的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的发行签订的《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二)发行总额: 11亿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邮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人:廖伟瀚

八、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2层北翼

六、债权代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邮编:

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海通证券(,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一路1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2层北翼

传真:010-

五、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联合主承销商:

联系人:张军、宋朝辉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

(七宜都外国语学校贴吧)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邮编:

电话:010-、、、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联系人: 叶放、张洁漪、徐德利、程早、于娜、张磊、顾媛媛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联系人:王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宜都市实验小学网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债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联系人:张猛、张海洋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十、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公开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4年9月19日止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宜都国通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传真:010-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

住所:上海市广东宜都市幼儿园亲子操路689号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林帆

主承销商: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场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一路1号

联系人:李皓、毕远哲

(责任编辑:hn022)

电话:010-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天风证券

二十三、债权代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债券持有人:指根据债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邮政编码: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宜都外国语学校网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4号伊泰大厦五层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4〕1979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承销团

邮编: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电话:021-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传真:025-

九、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人民币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八)信用评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国家发改委:指宜都市幼儿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该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连全林、梅芳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4年9月17日

声明及提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宜都外国语学校吧的约定

电话:010-

邮编:

(一)债券名称: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宜都国通债”)

邮编:

电话:0717-

(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电话:027-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住所: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五、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传真:027-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邮政编码:

总经理:高斌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传真:010-

法定节假宜都市实验小学网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叶放、张洁漪、徐德利、程早、于娜、张磊、顾媛媛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电话:0717-

联系人:熊开银

电话:027-

一、发行人: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湖北省宜都市新闻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十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邮编: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宜都市实验小学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传真:021-

二十二、信用评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联系人:杨志成、肖伟波

附表一: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地点序号承销团成员网 点地 址联系人电 话北京市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2层北翼曹冬冰0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部北宜都市政府采购网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傅 璇肖博元0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杨志成肖伟波010-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融资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王 硕张 旭010-武汉市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廖伟瀚027-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元:指人民币元

五、投资提示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一、发行人: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本金兑付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17日(如遇宜都市实验小学校歌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分销商:

联系人:傅璇、肖博元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债券

联系地址: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电话:010-、

四、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投资人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电话:0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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