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余红兵运输毒品一案,于7月12日在宜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宜都市检察院检察长郑斌出庭支持公诉,宜都市法院院长朱少华担任审判长。
案件事实据悉,被告人余红兵携带.07克毒品,搭乘出租车从宜昌市城区至宜都市陆城街办,在即将交付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本案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在当地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落实司法责任制
图为检察长郑斌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长郑斌在办案过程中,多次提讯被告人以核实案件事实的细节,召集侦查机关承办人反复敲定关键证据,并召开检察官会议引导讨论案件重要法定情节。经法庭质证、辩论,充分查明案件事实,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判处被告人余红兵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图为法院当庭宣判
据了解
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将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点来抓,对首次入额的19名检察官全部配备在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坚持带头办案。今年以来,5名入额院领导共办案12件,人均办案数量2.4件,建立领导办案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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