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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一、缴费对象

所有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国籍限制,不得重复参加居民与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办停职工医保后方可参加居民医保(宜昌市内到县医保中心办停、宜昌市外的到当地医保部门办停)。

二、缴费标准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即可同时享受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不需个人另行缴费。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特困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伤残子女,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资助。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人和未成年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元/年,个人缴费每人元/年。

三、缴费时间

通过村(居)集中缴费截止年12月21日,个人通过手机APP缴费截止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补缴。

四、缴费方式

(一)批量代扣

由税务部门、指定的村民委员会委托从事保费征收的经办人员、农商银行、参保人员签订批量代扣协议,参保人员指定并授权扣款账户定期将保费存入后能确保自动扣缴到位。该方式可解决参保人员年年缴费、村组年年收缴的情况,只要保证扣款账户资金充足,每年可自动根据当年政策扣收费用参保。

(二)湖北农信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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