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年2月2日
宜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对宜昌市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决定对宜昌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年2月2日凌晨一时起实施交通管制。二、管制道路为:东湖一路沿江大道路口,东湖一路北门外正街路口,东湖一路樵湖二路路口,夷陵大道金缔华城后门处,东山大道馨岛国际大酒店停车场入口处,体育场路东体桥路口,黄河路西陵区开发园区龙门架处,夜明珠路沙河路口,夜明珠路三峡高速入口,西坝路西坝四路路口,和平路西坝四路路口。三、在管制区域内严禁各类机动车(除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生活保障车等之外)通行。四,恢复交通时间另行通知。年2月2日县1例。
葛洲坝片区(葛洲坝街道、夜明珠街道、西坝街道)的居民朋友: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按照省市I级响应和疫情防控的要求,遵循科学防治、有效隔离的原则,区指挥部决定:对葛洲坝片区的三个街道实施小区和部分楼栋“再隔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2月2日零时起,对葛洲坝片区的个小区“再隔离”。近几天,是新冠病毒14天潜伏期满的集中爆发阶段,也是物理隔离、切断病源的关键时期。为此,采取物业型小区全隔离、杂居小区隔离楼栋的方式,是科学为民、现实管用的办法。隔离的小区和楼栋(单元),禁止所有人员和车辆的进出。
二、强化隔离管理的主体责任。有物业公司的小区,物业公司是直接责任人。单位型的小区,单位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杂居小区,由社区确定直接责任人。所有小区,继续按照“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业委会+物业公司+医护人员”“六位一体”的包保责任不变,落实好防控措施。
三、全力做好居民生活物资的供应和保障。隔离期间,由所在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企业单位协调联动保障,及时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供应、医疗和应急服务。
四、严格落实隔离管理期间的相关措施。每天保证不低于2名人员、24小时的值班值守。宣传发动居民做好自我防控、参与群防群控。对重点人员,进行每天2次的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一旦发现发热人员,要立即报告,依规做好隔离救治。
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服从管理,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对违法违规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从快从重依法打击。
解除隔离管理时间,另行通告。
西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2月1日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均最后,宜昌人一定要记住
非必要,不出门!
配合国家、配合医务人员
那些在疫区前线的工作者是用生命在为我们打仗
不能因无聊,就往外跑,抱有侥幸心理!
这个难关能不能快速度过,不仅仅靠医务人员
更多的是靠我们自己!
保护好自己,就能战胜这次病毒!
宜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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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国泰民安的三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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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宜昌,信息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宜昌西陵发布,宜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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