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 今天上午,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44次会议,决定任命谭建国同志为宜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长镜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志莉同志辞去宜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任命谭建国、代志超、覃扬波职务的议案,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邹青松作任职人员情况说明。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谭建国同志为宜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决定任命代志超、覃扬波同志为宜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李鸿飞同志宜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谭建国在发言时说,宜都正处在转型发展、换道超越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对宜都至关重要。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既有的蓝图、既定的思路、既成的经验,在过去打下的坚实基业和创下的辉煌业绩上,竭尽全力、恪尽职守、奋力拼搏,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谭建国、代志超、覃扬波进行了宪法宣誓。王长镜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副市长张红新,市法院代理院长朱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郑斌列席会议。觉得不错,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