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院人才队伍结构,医院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院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临床医疗专业5名,护理专业12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
3、专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需具有执业证书及工作经验;医疗专业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28周岁以下。
三、不受理应聘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司法部门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聘用标准
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⑴报名截止时间:年4月26日⑵报名地点:医院人事科⑶联系-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政工人事科根据招聘基本要求负责资格初审,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4月28日,公示期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考试。
3、考试:⑴考试时间:年5月6日
⑵考试内容:护理专业分为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权重:笔试40%,操作技能考试20%,面试40%);医疗专业分为笔试、面试(权重:笔试40%,面试60%)。
4、体检根据应聘者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体检。体检统一在本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如体检不合格,则从参加该职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总成绩和体检合格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6、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持本人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审核无误后签订聘用合同(往届生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应用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我院《关于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被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护理专业人员必须在年7月前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未取得的,医院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对自愿放弃录用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它
本次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和复习范围。
▍小编:石头锅
▍图文:爱宜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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