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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管理各工厂的废旧物资处置事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处置资质及能力的友商前来投标。
一、标的物资明细
二、资质审查
1.资质要求
(1)年6月30日前成立的取得所有合法证照的企业法人资格,不接受个人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管理的各工厂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行为。
(3)对标的物资具有装运、储存及处置能力。
(4)经营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5)具备严格按各项环保规定处理废旧物资的能力。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但可以投多个标的。
2.资质证明文件
(1)通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方运输、储存及处置能力的佐证材料(文字及图片)。
(4)年6月30日前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及环保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三、招标流程
1.报名
请于9月29日17:00前携带资质证明文件到本公司办公室登记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00),凭收据考察标的物资或取样,届时凭收据参加投标。
2.投标
考察标的物资后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9月30日上午9:00前到本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参加投标,现场开标。
3.评标方式
(1)按标的物资明细逐项报价,投标方现场书面提交价格。
(2)按评分标准综合评标,以投标方有无违规行为及安全环保事故、各项证照是否齐全等得分为资格分,报价得分为价格分,二者相加,总分最高者中标。
(3)废塑料编织袋投标方少于3个的,流标;其他物资投标方少于3个的,议价处理。
4.签定合同
(1)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定《废旧物资出售合同》。
(2)中标方为合同的签订方和履行方,不得以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四、招标说明
1.合同价格说明
(1)废纸桶、废纸塑复合包装袋为长期出售(年7月31日止),合同价格固定为中标价格。
(2)废塑料编织袋为长期出售(年7月31日止),合同价格为浮动价格,计算方式为:
2.保证金说明
(1)投标保证金用于约束投标方按规定考察标的物资、遵守招标纪律、履行中标义务等,考察后无意参加投标或未中标且无违规行为的投标方,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本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全部保证金:
①考察标的物资时不服从本公司安排的;
②投标时有互相串通、排挤其他投标方等违反公平公正行为的;
③中标后弃标的。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本金。
3.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方若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者隐瞒对己不利的事实,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本公司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或合同,没收全部保证金。
(2)标的物资装卸、运输费用及有关的安全、环保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3)凡登记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即视为投标方知晓并同意上述公告内容。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