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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现状及

医患纠纷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为了寻找医患纠纷科学合理的处理方法,保护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创建和谐社会,宜都市司法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在宜昌市率先创立了宜都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运行以来,医患矛盾纠纷处理率、调解率、当事人满意率迅速攀升,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作法和成就

(一)筹建机构,搭建化解医患纠纷的对接平台

1.突出人民调解特色,成立专业调解组织。宜都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国家、省、宜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宜都市医疗纠纷处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实际,专项报告市政府成立医疗纠纷专门调解委员会,年9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宜都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隶属宜昌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在工作上接受市司法局指导,依法独立受理和调解矛盾纠纷。

2.突出专业化特色,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医调委成立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任命了7名工作人员组建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职调解员5名,分别来自于法学、医学、药学等各个不同的专业领域。队伍专业结构、年龄层次、专兼职比例科学合理,形成了“老中青”结合、“法医调”互补的优势团队。

(二)重点建设,保障化解医患纠纷的工作基础

1.落实办公场所,保障调解工作经费。宜都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宜昌市九县(市区)中率先正式成立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市司法局依靠市政府、市政法委等领导机关,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把宜都市陆城江家堰39号办公楼的二楼(建筑面积约平米)调剂给医调委作为独立办公场所。市财政局拨付启动资金19万元,用于解决了医疗纠纷设施设备建设。与此同时,将医调委每年工作经费10万元纳入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2.加强基础建设,保障调解功能需求。为了满足目前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需要,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医调委设置有接待室、调解庭、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调解员室、监控室、档案室等,配备了电脑、空调、室内外监控探头,还装配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文件柜等必需的办公设施。调解标识、制度规范、调解流程、人员公示、劝和箴言等按要求规范上墙,营造了一个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轻松平等的调解氛围。

3.狠抓内部管理,保障调解运行通畅。一是健章立制。一切从实际出发,围绕调解规则和调解技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调处行为,编制了《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手册》。二是绩效管理。通过每月例会、工作报告、定期走访、台帐检查、卷宗评比、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专业人民调解员的管理监督,规范医调委的日常工作。三是学习提高。为了提高医疗纠纷调解专业化水平,组织医调委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在实践中开展互帮互学,利用周一例会,开展了多起医疗纠纷案例讨论会,剖析每一起调处成功的医疗纠纷案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医调委撰写的《住院患者自杀纠纷可这样调解》文章在年3月24日的《健康报》“卫生与法”栏目中登载。

(三)运行高效,实现化解医患纠纷的目标愿景

1.注重宣传教育,提高调解知晓率。自医调委成立以来,市司法局网站专门开设了“医疗纠纷调解”专栏,开通了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市卫计局在开展“医院”创建活动中,把医疗风险防范作为考核内容,并把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为了加强对医调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宜都市司法局利用大型社会性活动和会议,组织专门队伍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活动多次,免费发放《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问答宣传册》0多套、《医调委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单行本多本,制作专门的宣传展牌6个并展出若干场次。经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将医患纠纷引入依法调处的轨道。

2.创新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成功率。医调委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尊重每一位来访者。当好“四员”:即热情接待来访,提前介入现场,当好“宣传员”;仔细查找症结,巧妙化解矛盾,当好“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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