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1号)精神,结合我市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6个岗位,共招聘98人。详见《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宜都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本市在编在岗教师;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⑶综合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2.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考试安排
⑴笔试
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宜都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校数学教师岗位,宜都市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校数学教师岗,湖北省宜都市第二中学地理教师岗位和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数学教师岗位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可降低至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总分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⑵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宜都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校数学教师岗位,宜都市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校数学教师岗,湖北省宜都市第二中学地理教师岗位和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数学教师岗位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可降低至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宜都市教育局组织对入围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于面试前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⑶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在宜昌市内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内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本次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其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提交到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宜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宜都市教育局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主管部门报经宜都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递补。
(五)审批聘用
1.公示结束后,对同一学科岗位有两个以上学校招聘的,由宜都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公开选岗。
2.具体岗位确定后,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宜都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必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它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