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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你交了吗细说房产税

谁来交房产税呢?一般情况下,由房产所有人来缴纳:产权属集体和个人的,纳税人为集体单位和个人;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特殊情况: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出租的,属经营性租赁的由出租人缴纳,属融资租赁的由承租人缴纳;产权所有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产权未确定的、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无租使用房产的,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投资联营双方共担风险的,由被投资方缴纳,投资联营不共担风险的,由投资方缴纳。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区域相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征收房产税。

下面说一说房产税的税收策划准绳,税法对房产税的税率、计税依据、优惠政策做了准确的规定,该税种主要从这三方面来做税收筹划,税筹的前提是合法、合规、事前筹划,在税收筹划中一定要以税法规定为准绳,不能超越界限!

准绳一:要合理匹配适用税率,自有房产生产经营并从价计征的,按1.2%的比例税率计算;从租计征的按12%的比例税率计算;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4%的优惠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准绳二:用房产投资联营的要选择好方式,投资联营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计税依据=房产余值;不承担联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

准绳三:纳税人要选择好房屋租赁的形式,选择经营性租赁的,按从租计征;选择融资租赁的,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房产余值,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定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准绳四:纳税人对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物出租与自用的选择,独立地下建筑物用于出租,或者是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都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规定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没有折扣政策;独立地下建筑物用于自用且用于工业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用于自用且用于商业用途和其他用途的,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准绳五:最大限度的享受优惠政策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自用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对于其附属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营业场所,应照章征税。该免征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免征;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等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如果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应征收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其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7、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8、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10、自年7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11、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无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低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12、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13、对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5年房产税;

14、自年6月1日至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用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5、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浆发动机研制项目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免征房产税;

16、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房产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规定的优惠政策。年的“六税两费”中的房产税扩展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自用,应纳税额=房产余值×适用税率,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30%),地上(含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独立地下建筑应纳税额=房屋原价×折扣比例×(1-扣除比例)×1.2%;

出租,地上、地下建筑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或4%)。

准确计算房产税应纳税额锦囊五策:

策一:一定要注意房产原值的确认,原值由房屋本身原价、附属设备价值、配套设施价值、地价四项之和组成。A、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对房屋原值有影响,房屋原值=房屋的原始价值+更换的新设备、设施的价值-房屋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除外);B、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C、地价对房产原值的影响,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策二: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宗地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宗地容积率0.5时,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款=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总地价款÷总用地面积)]

策三:纳税人按从租计征的,一定要按不含增值税的租金计算房产税应纳税额。

策四:纳税人一定要区分开免租金与无租使用,免租金是存在租赁交易的,只是双方约定一定时期内租金为零出租方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获取租金,所以在免租期内尽管没有租金收入,但该房产用于出租,属于营业用房,应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无租使用是不存在租赁交易行为,在整个合同期内使用方并不支付租金,所以由“使用人”按照“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策五: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自营的,计税依据=房产余值;出租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

最后强调一定要遵守税局的征收管理哦!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房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与其相同);购置存量房(二手房)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与其相同);出租、出借房产的,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与其相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的,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城镇土地使用税也有类似规定)。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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