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与建筑业相关的重点内容如下:
分类推动城市群发展
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城市群。
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显著提升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等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引导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等城市群稳步发展。
培育现代化都市圈
依托超大特大城市及辐射带动能力强的Ⅰ型大城市,以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为导向,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培育发展都市圈。
统筹利用既有线与新线因地制宜发展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推动市内市外交通有效衔接和轨道交通“四网融合”。
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统筹布局新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教育医疗资源共享。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商贸流通、消费平台等配套设施。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健全市政交通、市政管网、防洪排涝、防灾减灾设施,加强数字化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健全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设施。
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低碳化改造。
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基本贯通综合运输大通道,提高铁路和高速公路城市覆盖率。
建设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建设,有序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其他重点城市群多层次轨道交通建设。
到年新增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运营里程公里,基本实现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达。
系统布局和优化完善枢纽机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和货运机场,实现市地级行政中心60分钟到运输机场覆盖率达到80%。
建设综合交通枢纽集群,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功能。
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
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
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
推广节能产品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建立居民绿色消费奖励机制。
到年的目标
“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
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
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划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万亩以内。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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