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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漳州10月3日讯(本网记者林永清通讯员罗志坚)记者从漳州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改革,加快转型力度,在借鉴省内、外其他地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漳州市制定了《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
《措施》提出努力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将给予建筑龙头企业相关的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着力培育与壮大建筑业龙头企业,提升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以龙头带动行业发展。
支持本市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工程创优、增产增效。主要包括:设置企业资质晋级、招商、工程创优、科技进步、经营贡献5大项22小项的奖励事项;依法依规给予信用良好、贡献突出的企业在业务承揽方面的支持;建立产值贡献、抢险救灾等企业行为通报表扬机制,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为漳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改善营商环境,扶持建筑企业落地生根。允许建筑业企业享受工业企业奖励政策,运用金融手段支持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建筑业招商力度;充分运用资金奖励和政策“让利”手段,吸引民间投资项目业主选择本地建筑企业;提高专业承包工程产值贡献度;降低国有企业自投项目的建设成本等。
《措施》还提出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做强做大建筑产业基地。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加快推动漳州市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提高房地产领域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比例,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评价等级一星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认定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支持企业总部和基地建设。通过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建设用地作为建筑业企业总部经济园区,给予落户园区的企业和高管人员相关的优惠奖励政策。给予高等级资质施工企业参照工业企业供地的政策建设生产基地。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注册地在漳且具备一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的全资国有企业入选代建名录库。
此外,《措施》还要求通过开展全过程电子数据化管理和推进BIM技术应用,提高部门监管效率、企业管理水平;通过资金奖补措施引导我市建筑业企业加大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修炼“内功”,不断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