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增值税筹划问题
(一)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
第一,由于传统观念和专业水平等因素,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并不能对税收筹划产生应有的重视,这就造成税收筹划在企业营改增以后未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缺乏法律的保证,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
由于收税筹划工作不受重视,在增值税模式下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往往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会造成资金利用率的大幅度下降,还有可能使企业的税务工作质量大幅度下降。
(二)工程项目人员方面的专业能力不足
建筑施工企业的一小部分财务工作人员,在理论基础和工作经验方面存在一定的缺失,这使得他们的能力无法适应营改增后的工作新需求,必然会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负面影响。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有着比较大的差别,一些财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因此在增值税筹划工作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作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在增值税模式下企业税务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三)工程项目缺乏完善的税收筹划管理体系
增值税属于抵扣计税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材料采购、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多工作,如果需要进行税务筹划,对不同模块的业务进行调整和引导,对税收筹划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并且充分发挥其优越性。
在具体的工作中,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这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管理体系不完善、增值税筹划缺乏正确指导,使得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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