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四川恒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7家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批次批准的企业,请携带受理通知单原件等材料领取资质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
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第36号通告).xlsx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0月19日
温馨提示
证书领取须知:
1.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定代表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需加盖企业鲜章;
3.领取人需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证书领取地点:
证书领取请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9号)窗口领取、换发证书。(疫情期间,可选择邮寄方式(企业自行支付)领取,将“证书领取须知”的材料先行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草市街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8号)窗口,联系-)。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0月19日